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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 <
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抓住改革契机,全面推进乡镇(街道)消防执法赋权工作。2023年以来,全省累计办理消防行政处罚案件7969起,罚款252.3万元,警告7179人,责令三停105家。
全面纳入乡镇综合执法。省“两办”印发《深化消防执法改革实施方案》将赋权执法工作作为重点改革任务,并纳入全省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乡镇(街道)机构改革范畴。省政府将消防等12个领域的部分行政处罚权交由乡镇(街道)实施。省委编办、省司法厅联合印发《赋予乡镇(街道)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》,将16项非专业性、显见性的消防行政处罚权纳入其中。新修订的《省消防条例》还授权乡镇(街道)处罚电动自行车等消防违法行为。目前,96%县级政府赋权了消防执法事项。
全面建立执法协作机制。在一年过渡期内,消防部门逐起对乡镇(街道)办理的消防行政处罚案件提供专业技术和法制业务支持,明确消防执法人员分片联系,通过实操演示、集中培训、跟班作业等形式开展业务培训,并指导乡镇(街道)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聘请法律顾问协助开展法制审核。乡镇(街道)协助消防部门监督违法企业执行“三停”处罚或临时查封情况。各地消防安全委员会每月收集、汇总、分析、调度及通报乡镇(街道)消防行政处罚情况。
全面提升消防执法水平。省委编办和省司法厅将消防内容纳入乡镇(街道)综合执法队伍执法培训体系,指导各地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全员培训。省司法厅将消防执法业务作为乡镇(街道)综合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必考内容,持证人数已达7600余人,平均每个乡镇(街道)持证数近8人。编制并免费发放5000余册消防执法工作手册,提供全流程执法操作指南和执法范本。依托全省一体化执法平台研发消防执法系统,实现智能式操作功能,提升乡镇(街道)人员消防执法便利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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